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趋势分析 » 正文

种业准入门槛大幅上调 九成中小企业或将出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504
核心提示:   一份从年初开始起草被称为 “十二五”时期“种业新政”的改革文件,至今仍在相关部委之间打转转,牵头方农业部不得不通过修改准入门槛的方式“曲线救国”。

   一份从年初开始起草被称为 “十二五”时期“种业新政”的改革文件,至今仍在相关部委之间打转转,牵头方农业部不得不通过修改准入门槛的方式“曲线救国”。

  从该文件最初意见稿显示,上述新政的核心内容在于彻底剥离科研育种事业单位与种子企业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一是财政资金不再投入前者的竞争性研发项目,二是支持和引导种子企业兼并重组。

  来自农业部的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前者涉及科技经费下拨权和事业单位改革,在部委利益分野下至今进展缓慢,农业部拟先行以修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法,来敦促种子企业兼并重组。

  按照该办法,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企业注册资本从5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一体化农作物种子企业则从原来的3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该办法实施后,目前全国8700多家种子企业预计将有逾九成被迫出局,几乎全是中小企业。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研究员佟屏亚评价称,这种通过行政命令和手段、凭借一纸文件想彻底改变中国种业现状格局的做法,看起来是“快刀斩乱麻”,实际上显失公平。

  政策难产

  “种业新政”的全称为《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今年5月,上述农业部知情人士曾透露,国务院将于8月推出该《意见》,由农业部负责牵头起草。

  由于文件内容涉及到国家多个主要部委,按照国务院的安排,从年初开始,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等多个部委就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联合商讨文件的相关内容。

  该《意见》事关中国种业改革的一些重大政策,例如国家将通过税收、信贷、科技项目激励等优惠政策支持种子企业发展,并“在重点培养5-6家大型种子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兼并和重组等市场手段,最后实现国内大中型种子生产企业不超过50家的局面”。

  《意见》还明确,将调整国家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在国家农业技术研发体系中的分工和定位。具体是,“经过3-5年的过渡,国家公共财政资金将不再向公益性科研单位投入竞争性的育种科研研发项目”,“3年过渡期内将彻底剥离依托于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和大学的种子公司”。

  不过,由于多部委利益之间的冲突较大,特别是《意见》中涉及到科研机构改革方面受阻最大,导致其被迫一再推迟出台。本报上月在农业部的一次内部会议上获悉,韩长赋部长曾表示上述《意见》将于年底推出。

  但就目前来看,种业新政推出仍无明确时间表。为此,农业部准备先行以修改种业准入门槛的办法,来敦促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并将于近期对外发布经过重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大幅度提高了种子企业的准入门槛,特别将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的生产和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从原来规定的5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责成由省级种子管理站负责审批;将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从原来的3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由农业部自身把关,并同时规定,固定资产比例都不得低于50%。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夏敬源表示,国内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仅有200多家。如果按照新 《办法》的规定,将有超过97%的中小种子企业被淘汰。

  种业现状

  据统计,国内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现有8700多家,拥有知识产权的不足100家,具有产业化能力的不足80家,但在市场上从事种子经营的代理商却高达18万家。

  而在上述种企中,有30%存在有无证经营、仿冒种子、套牌种子等违法行为。国内经营玉米和水稻的种子企业规模最大、数量最多,违法现象因此也显得最为突出。

  去年下半年到今年春季,农业部在各地市场检查时发现了违规销售的转基因玉米、水稻种子,而追踪的结果是,有的育种企业或育种家在参加国家品种试验、审定、登记时,是以非转基因种子的名义申请并获准通过的。由于品种审定制度存在漏洞,致使违规转基因玉米和水稻种子顺利进入市场。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种子企业——特别是玉米、水稻,准入门槛过低,是导致中国种业现状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现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注册资本500万元的种子企业可以在省级范围内生产经营种子,注册资本100万元就可以代理销售种子。

  佟屏亚表示,中国目前有大约90%的种子企业都在做玉米经营,而所谓的“大型”种子企业仅占国内市场份额的30%~40%,大多数种子市场份额集中在中小企业手里。

  更重要的是,目前国内90%的农作物品种都是由科研院所来完成的,而国外农作物品种研发70%是由种子企业自身完成的。佟屏亚告诉本报,中国种质资源和育种人才都集中在科研院所或高等农业院校,具有研发功能的种子企业只有100多家,即便是几家上市的大型种子企业,推出新品种主要依靠购买。

  早在10年前,国务院颁布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就已经明确,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农业科技机构,“应逐步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但至今这一科研体制的现状仍没有改变,政府方面每年的种业研究资金也基本都投向国有科研教学单位。

  据佟屏亚介绍,2000年以来,仅玉米品种相关部门就审定了4000多个,其结果是85%以上的审定品种都没有推广价值。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品种审定制度存在漏洞,另一方面还是旧的科研体制在作祟。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模架问答| 会员特权| 网站特色| 会员公约|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