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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持市场生态平衡,让市场良性竞争、健康可持续发展,统一规范行业从业行为,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和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中国模架网企业联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应遵守本公约。 第四条 签署公约自愿,退出公约自由;协会会员退出公约时,应予书面声明,其会员资格在发表声明之日自动取消。 第二章 自律守则 第五条 必须提供真实的企业相关资料。 第六条 注重产品品质,做到安全生产,严格把控交期,做到重合同守信用。 第七条 不可以恶意挖联盟成员企业人才。 第八条 不参与、不制造恶性竞争,促使市场良性发展。 第九条 会员企业间友好相处,资源共享,不定期相互交流。 第十条 会员间不可以相互中伤、恶意竞争客户。 第十一条 积极参与响应协会举办的各类学习交流与组织活动,做到不掉队。 第十二条 自觉履行公约,注重维护协会声誉,维护协会成员声誉,维护国家、行业的利益。 第十三条 真正做到企业优质,对供应商货款绝对准时支付,做到不拖欠 第十四条 联盟成员企业,做到一家有困难,全体会员相助 第十五条 抵制并投诉、举报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投诉、举报应当采用署名的书面方式,并附相关证据。 第十六条 协助和配合协会对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 配合协会建立和完善自律公约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无条件遵守联盟协会与供应商合作协议中签订的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无条件服从联盟协会常委会议决议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会员的权利: 1、要求协会维护其正当权益,并对违约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列席协会对有关违反公约或不当行为调查处理的听证或核查会议; 3、抵制并投诉、举报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并提出惩戒处理建议;有权要求协会对举报事宜进行保密; 4、为本企业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的处理进行辩护; 5、监督协会秘书处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向协会秘书处或常务理事会投诉、检举协会工作人员有失公正的行为。 6、享受协会与供应商合作协议中协会会员的特价特供权利; 8、享受协会会员之间订单的优先照顾; 9、享受《中国模架网》提供的:网站、广告、国内外展会等优惠宣传条件。 10、享受《中国模架网》提供的低息快速的金融服务 11、享有《中国模架网》与企业联盟协会颁发的各类荣誉证 第四章 公约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会员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下列管理事项: 1、公约的解释、修订和会员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 2、受理投诉、举报、申诉以及对违反公约、失信、侵权行为的调查、鉴定及处理; 3、对会员自律情况进行年度评价; 4、建立会员的信用档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 协会设立自律监督电话,并在中国模架网网站上设立监督窗口。 第五章 违约和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经查实,视为违约: 1、提供企业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的; 2、恶意制造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因素的; 3、不能有效履行订单合同,每月遭客户向协会投诉达3次及以上; 4、不遵守职业道德,损害协会和其它会员利益; 5、公司发生重大变故不能继续运作的; 6、经常不参加协会组织活动的; 7、对供应商付款不准时,年度遭供应商投诉三次的; 8、长时间拖欠货款不能偿还的; 9、不能配合协会开展工作的,不支持和遵守协会公约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五条 违约处理 1、违约会员造成其他会员损失的,必须赔偿。 2、违约会员按违约情节轻重(常委理事会议决定)给予警告、处罚、开除、起诉。 3、但凡因给协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而被开除出联盟协会的,将在中国模架网上失信栏目予以曝光公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协会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由违约会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经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经协会或百分之十及以上会员提议,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可以修改,经协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国模架网企业联盟协会 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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