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财政部日前印发了《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要点》明确,继续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要点》指出,将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云计算”等新型服务业态的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结合扩大消费需求、强农惠农等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及抗灾救灾物资等关系民生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
《要点》强调要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加强与财政其他宏观调控手段的协调配合。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管理、正版软件使用等工作。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完善本国产品的认定标准和配套政策。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点》提出要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做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两法实施条例的衔接工作,力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规范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程序,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