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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四项措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1113
核心提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28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28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

  这四项措施包括:一是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研究和指导,完善技术装备和产品标准体系;以技术为主线,发展一批需要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技术装备。

  二是围绕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装备等重点行业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成熟、减排潜力大的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实施一批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三是支持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和配套能力强的服务企业。

  四是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在有条件的领域和地区形成若干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和产业基地。

  “顺应国际产业发展潮流,我国必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这是工业领域推动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任务。”苏波介绍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球产业发展呈现新趋势,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成为世界潮流和趋势,许多发达国家凭借资金、技术优势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并将其作为未来产业核心竞争力加以培育。

  苏波表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要以工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再制造和资源再生产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低碳技术改造为支撑,推进技术、装备、产品、服务发展,培育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市场,增强国内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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