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趋势分析 » 正文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将于本月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731
核心提示: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了解到,今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将于本月启动。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了解到,今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将于本月启动。

  与往年不同的是,为提高项目申报工作的效率,今年的项目将以项目库方式进行项目储备,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统一进行入库管理和监管。据悉,新的项目管理系统已于2011年3月启用。

  根据工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项目监管的范围包括: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审核和项目后续监管三个阶段。两部委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项目监管工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项目监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项目、建立项目库,按两部要求对本地区项目进行评审和上报,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申报项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及其他补助项目。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的项目,均可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资料,提出入库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成为项目库中的储备项目。

  其中,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后3个月内,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按项目类别选择填报固定资产建设类储备项目申请表。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以《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为基础,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建立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储备项目库。

  项目库中符合两部发布的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的,项目单位可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项目资料。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在收到拨款1个月内,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反馈资金到位信息,并按要求反馈有关信息。

  《通知》还要求,2010年及以前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后续反馈信息要求上报有关资料。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申请入库的2010年底前开工的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项目单位必须于2011年4月底前将有关资料录入到项目管理系统。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模架问答| 会员特权| 网站特色| 会员公约|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