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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河允许民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817
核心提示:  记者今天从“商河县工商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获悉,工商部门放宽了商河县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限额和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商河县农民用土地、鱼塘、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出资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企可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这在济南市尚属首次。

  记者今天从“商河县工商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获悉,工商部门放宽了商河县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限额和企业经营范围限制,允许商河县农民用土地、鱼塘、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出资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企可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这在济南市尚属首次。

  为服务招商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济南市工商局商河分局发布实施19项措施,其中包括放宽投资领域,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对民间资本开放。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金)出资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前提下,允许农民用土地、鱼塘、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出资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宽民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限制,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民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等。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企业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持市场开办单位、居委会等出示的相关证明登记注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投资新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以无需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股东的首次出资。

  工商部门还鼓励全民自主创业,商河县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城市困难家庭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轻微违规不进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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