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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常平设专项资金扶持小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1392
核心提示:  常平镇日前出台了《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设立“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奖励等方式培育民营小企业发展壮大、加快转型。今后,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最高可获30万元资助。

  常平镇日前出台了《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设立“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奖励等方式培育民营小企业发展壮大、加快转型。今后,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最高可获30万元资助。

  主要资助两类小企业

  根据《规程》,专项资金扶持对象是,符合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企业标准,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

  今后,常平镇财政每年将安排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采取无偿资助、奖励等方式,用于企业技术转让、试验、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能源材料及项目管理等方面。

  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象有两个:有利于加快该镇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重点项目,培育发展成长型小企业。

  技术创新最高资助30万

  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的资助条件是,企业上年度销售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实际缴纳各项税金及减免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不低于2%)。

  资助标准将根据扶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审,分成一等、二等,分别按项目投资额的10%、8%给予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30万元,同时奖励额度不高于企业当年的纳税总额。

  成长型小企业资助20万

  成长型小企业项目的资助条件为,企业上年度销售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且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各项税金以及减免税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不低于2%)。同时,企业成立必须满三年(含三年)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交税金连续三年增幅均达10%以上(含10%)。

  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常平将每年择优评选5-10家成长型小企业,对每家资助20万元。

  声音

  将减少小企业融资成本

  美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对于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及时化解暂时性的资金链困难,保持小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该负责人说,政府设立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做法有创新意义,但有效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银行,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烦琐、门槛高,这与小企业贷款“短、小、急、频、快”的特点相矛盾。因此,金融机构要及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有别于其他法人客户的信贷业务处理流程,简化流程,提高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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