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第5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三一重工及其美国公司发起“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又一次找上了中国企业。这一次,他们是以确认履带式起重机产品是否侵犯美国公司的专利权为由发起“337调查”。
但这一次,三一重工不是孤军奋战。商务部“一是反对、二是不怕”的强硬表态,让三一重工有了底气公平应战,也让中国企业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发展或许触及了对手的利益。也正因如此,三一重工愈发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这场看似简单的商业调查背后,隐现的是国家利益的博弈。
“商业泄密”故技重施
前有中兴华为,今有三一重工,中国企业“被337调查”早已不是新鲜事。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乐此不疲的“精神”仍然令人敬佩。
根据美国相关规定,在启动“337调查”的45天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必须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这个期限,现在仅剩一个月。
这个过程对不少中国企业来说早已熟稔,而更令人似曾相识的是,此次针对三一重工的“337调查”声明中,在常见的专利侵权指控之外,还多了一项盗用商业机密的指控。这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今年启动的11起涉华调查案件中,已是第3次出现。似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日益增多,这一指控也愈发成为常态。
从数据来看,近几年涉华的“337调查”中,几乎适用美国商业秘密法来裁决的调查都是涉及中国的案子,这似乎是当前美国“337调查”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判例中的一个“怪象”。
但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三一重工进行“337调查”的马尼托瓦克起重机公司并不这么认为。马尼托瓦克公司起诉三一重工和三一美国的履带式起重机及其组件侵犯了美国专利7546928和专利7967158,并指控三一重工通过盗用商业秘密设计和制造了相关产品,而此投诉涉及的商业机密主要指向可变位置配重技术系统。
面对控诉,三一重工新闻联系人熊琦告诉记者,三一重工已经多次重申,三一重工型号为SCC8500的履带式起重机从头至尾都是由三一重工的研发工程师设计的,设计过程中工程师运用的是自己的思路和自己的技术创新,因此三一重工断然否绝马尼托瓦克公司对三一的控诉。
马尼托瓦克公司之所以紧咬着三一重工“盗用商业秘密”不放,根据则是其公司旧将约翰?兰宁目前转投到了三一重工美国公司旗下。马尼托瓦克公司认为,被盗用的商业秘密,“无疑”就是约翰?兰宁向三一重工分享的。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WTO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冉瑞雪对记者表示,目前很多盗用商业秘密的案子都是由于人员流动导致的,如国外企业的工作人员流动到中国企业旗下。而中国企业在吸纳这类员工时,却往往意识不到日后会引发这类风险。
内外兼顾不惧应战
美国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虽多,但事实上涉及商业机密的“337调查”并不容易发起,因为相关取证的过程往往费时良久,动用资源众多。而与其他类型的“337调查”案所不同的是,启动涉及商业秘密的“337调查”条件更为苛刻,即申请者必须证明对美国国内产业存在潜在或已经造成了损害。即使如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仍然不遗余力地对三一重工发出了“战书”。
巧合的是,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三一重工发起调查的当日,三一重工因认为其在美国的投资行为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而起诉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和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案子也在同时进行。这也许只是时间上的偶然,背后却不无时间上的必然。
近年来,三一重工国际化进程逐渐提速。据三一重工财报显示,2012年,该公司起重机械主营收入占比为11.33%,海外收入接近100亿元。更有媒体称,2013年上半年,三一重工就定下了全年海外营收150亿元的目标。而这对三一重工的竞争对手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