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要求,全省范围内立即淘汰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以及其他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各类炼钢落后设备,立即淘汰未履行合法审批手续的违法违规炼钢企业冶炼设备。对上述设备要求务必于5月31日前彻底拆除完毕,做到不可恢复。
《通告》要求,各地市政府要在5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所有具备炼钢能力企业的相关情况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5月15日后新发现的“地条钢”企业,将依法依规追究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责任。
同时,为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省政府决定在12345电话热线平台设立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举报专线,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举报信息经核实确认为各市公示清单外的落后产能和违法违规产能,省发展改革委将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万元举报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