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人才算是高技能人才?在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指出,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和内容上的突破与创新,将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企业,可由企业自行设置评价标准,自行认定。
“要想取得技能证书其实不难,对技能人才的评定,最终要看他能否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比如一台设备出现故障,别人修不好,但你能又快又好地修好,你就是技能人才。评价讲求实效,重视实干,证书不是绝对条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说。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提出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形成了较为规范完善的职业能力工作体系,基本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政策措施,缓解了全省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
据统计,截止201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为91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20万人;“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104.2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从“十一五”末的16.1%提高到24.2%,其中有41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原则,紧紧围绕浙江七大万亿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等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实施“百校千企”、“千企千师”、“技能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浙江经济形态变化的技能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