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失信企业 » 外协加工 » 正文

德州市双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7630
核心提示:数据来源:最高法数据类别:失信黑名单-法人案号:(2017)鲁1402执1438号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德州市双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 数据来源: 最高法
  • 数据类别: 失信黑名单-法人
  • 案号: (2017)鲁1402执1438号
  •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 德州市双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姓名: 张洪蒙
  • 执行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地域名称: 山东
  •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德城民初字第326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洪蒙、德州市双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11月19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值判决生效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20170901
  • 立案时间: 20170821
  • 已履行部分: 暂无
  • 未履行部分: 暂无
  • 有效时间: 20170901
  • 数据来源: 最高法
  • 数据类别: 失信黑名单-法人
  • 案号: (2015)德城执字第00561号
  •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 德州市双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姓名: 张建来
  • 执行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地域名称: 山东
  •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德城民初字第3343号民事调解书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偿还原告本金300000元及利息1462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20150507
  • 立案时间: 20150403
  • 已履行部分: 暂无
  • 未履行部分: 暂无
  • 有效时间: 20170829
  • 数据来源: 最高法
  • 数据类别: 失信黑名单-法人
  • 案号: (2015)德城执字第01095号
  •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 德州市双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姓名: 张洪蒙
  • 执行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地域名称: 山东
  •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德城民初字第1607号民事判决书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000元,利息11600元,于2015年8月10日前付20000元,2015年9月20日前付31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发布时间: 20151208
  • 立案时间: 20150812
  • 已履行部分: 暂无
  • 未履行部分: 暂无
  • 有效时间: 20170829
 
 
[ 失信企业搜索 ]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失信企业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模架问答| 会员特权| 网站特色| 会员公约|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