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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七项质谱仪器等检测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次数:8254
核心提示: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国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试图缓解环境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和企业也积极配合,研发出多款检测仪器。日前,环保部发布《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七项仪器检测标准,助力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国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试图缓解环境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和企业也积极配合,研发出多款检测仪器。日前,环保部发布《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七项仪器检测标准,助力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2-2017);
 
  二、《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3-2017);
 
  三、《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4-201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825-2017);
 
  五、《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
 
  六、《水质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827-2017);
 
  七、《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11914-89)废止。
 
  编辑点评
 
  加强环境监测,严格规定相关仪器测定标准,有助于对整个环境监测市场进行规范,对相关仪器对不同监测物质的判定标准及仪器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注意事项做出相关介绍,可以帮助用户更加清晰的认识仪器及对仪器进行选择。
 
关键词: 环保部 质谱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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