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技术前沿 » 正文

安监总局要求所有矿井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1263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明确指出,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详细规定了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指出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该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
  (摘自:中国法院网)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模架问答| 会员特权| 网站特色| 会员公约|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