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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要有质监监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809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自4月15日起,全省各地质监部门将对各类电梯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实施逐台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统一出具监督检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进行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不得投入使用。自2007年4月15日起,相关的监理单位不得再与建设单位(或安装单位)签订新的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理合同。
  (摘自: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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