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将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改制成为市场化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今后,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的投资主要由政府承担,运营将实行企业化管理方式,以解决我省污水处理厂资金难保证、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现状。 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通知》规定,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通过3至5年进行产业化改制,成为市场化运作的独立企业法人,从而加快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制通过股权转让、租赁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将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转让或资产评估拍卖,盘活资产,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平等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
《通知》要求各地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的首要任务,到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其中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渭河流域所有市、县都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汉、丹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城镇将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