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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意见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9  浏览次数:1134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昨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昨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在此基础上再用十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面振兴。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于2003年做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十多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重大装备研制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等。然而当前发展却面临市场化程度不高,国企活力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思想观念不够解放等问题,需靠全面深化改革来解决。

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成为全国重要经济支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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