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中心 » 一期公告
未交园区建设款后续通知
 [打印]添加时间:2019-12-24   有效期:2019-12-24 至 2027-02-28   浏览次数:299
园区建设付款通知:
未按时交款的企业,天路工作人员马上会将承担利息协议传到贵单位,请及时盖章回传,不回传协议的将视为违约,将由政府直接处理土地。

另外2019年即将结束,还剩下7天时间,如果搬迁过来宜兴准备申请高企的企业,最好马上开通宜兴公司的税务,并开一定金额的发票,争取多一个经营年度,提前拿到宜兴高企补贴。

2019.12.24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模架问答| 会员特权| 网站特色| 会员公约|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公网安备 32058302001128号